2016年6月16日 星期四

截至去年底 僅9家壽險利差益


資本市場波動大,依據保險局的標準,去年真正有「利差益」的壽險公司僅9家,資產逾兆元的大型壽險公司僅中國人壽一家過關,其餘壽險公司都因大量未實現跌價損失,被視為仍有利差損。
保險局認定利差益的標準,即投資報酬率(含未實現損益)高過資金成本(以保單預定利率計算),2015年底有中國人壽、遠雄人壽、元大人壽、宏泰人壽、合庫人壽、法國巴黎人壽、康健人壽、中泰人壽及蘇黎世人壽,其中蘇黎世人壽已不承接新保單,僅少數舊保單,大部分過關的壽險公司都是投資股票部位相對較少,沒有太多的未實現跌價損失。
也就是說,有14家壽險公司去年仍算是有利差損,即投資收益含未實現損失金額,未能超過資金成本,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台灣人壽、三商美邦人壽、全球人壽、台銀人壽、中華郵政壽險部等大型及中大型公司都在此範圍內。
大型壽險公司尤其是最早成立的八家,如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資金成本較高,大約在4.3~4.6%之間,新成立或中間有併購的壽險公司,資金成本則平均在3.3~4%之間。
保險局是用相對較嚴格的標準檢視,即是以去年底帳上已實現及未實現的損益都要算入投報率,而去年底國內外股市未實現損失極大,如富邦人壽備供項下即有156億元的未實現損失,南山人壽也有383億元未實現損失,新光人壽也有340億元,但各公司若扣掉未實現損益部分,如南山人壽、富邦人壽等淨投資報酬率是超過其資金成本。
2014年底,因為資本市場相對較穩,各公司多數是未實現獲利,所以去年底有12家是利差益,包括國泰人壽、富邦人壽、南山人壽、中國人壽、中信人壽(現已併入台灣人壽)、合庫人壽、第一金人壽及遠雄人壽等,去年都是利差益,只有有12家壽公司是利差損,去年底利差益公司則明顯減少。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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