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6月全球債災,造成國內壽險業帳面重大損失,南山人壽昨(6)日即宣布,將以8月底為基礎重新調整會計科目,將「備供出售」項下部分債券資產,移往「持有到期」及「無活絡市場」,這也是債災後首家決定調整會計科目的壽險公司。
南山人壽財務長許妙靜表示,會作出此決定,主要是有些債券願意成交或報價的量非常少,根本不是真的可以出售債券的價格,用來作為財報的評估依據並不合理,因此決定將備供出售的資產重分類,但這項決定並不會影響南山的損益表及股東權益。
壽險業者表示,主要是備供出售項下資產必須每季依「市價」列帳,債券價格若下跌,則未實現利益就會減少,甚至變成未實現虧損,並進一步影響到淨值,每季若大幅波動,更會造成綜合損益表的綜合淨利是負值。
但若放在持有到期及無活絡市場的資產,其價格變化不會影響損益及淨值,市場預期,南山這次重分類,即是要降低淨值及綜合損益表的波動性,降低未來再有升息情況、債券價格大幅下跌的衝擊。
南山人壽到今年6月底,其備供出售項下除了股票、基金受益憑證之外,還有3,446億元的國內政府公債、407億元的公司債、476億元的金融債;另外,國外債券則有2,846億元,合計這些債券到6月底市價7,175億元左右。
在6月債災中,南山人壽算是國內壽險公司中受影響金額最大者,其備供出售項下原本有600多億元的未實現獲利,到6月底僅剩下195億元,少了逾400億元,連帶使得南山人壽的淨值也降到1,247億元,從先前淨值第一大壽險公司,變成淨值第三名。
南山人壽決定重分類後,許妙靜表示,會將備供項下部分債券資產,以6月底市價作為成本,移往持有到期及無活絡市場項下,且減損金額或未來到期獲利金額都會依到債券存續期間,分年認列,不會影響獲利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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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5874)南山人壽-公告自103年第二季起變更會計政策
1.事實發生日:103/06/19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 民國103年06月19日
(2)變動之性質: 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3)變動之理由: 金管會於103年1月10日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並自10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為使財務報表能提供更可靠且攸關之資訊,提高財報透明度,有利國際接軌,並增加公司淨值及未來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將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4)會計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
A.對102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約104億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約8億元
保留盈餘增加約96億元
B.對102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約133億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約9億元
保留盈餘增加約124億元
C.對102年度綜合損益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利益增加約30億元
所得稅費用增加約2億元
本期淨利增加約28億元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增加約0.30元
另102年12月31日之保險負債依金管會規定之方式及基礎進行公允價值評估後,公允價值並未大於帳列數,無須增提保險負債。
(5)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102年1月1日保留盈餘增加約96億元。
(6)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會計師依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規定,就本公司會計政策變動相關資料進行逐項分析,分析結果尚屬允當合理。
(7)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3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03年第二季起變更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方式,後續將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5874)南山人壽-公告自103年第二季起變更會計政策
1.事實發生日:103/06/19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 民國103年06月19日
(2)變動之性質: 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之會計政策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3)變動之理由: 金管會於103年1月10日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並自10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為使財務報表能提供更可靠且攸關之資訊,提高財報透明度,有利國際接軌,並增加公司淨值及未來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將由成本模式改為公允價值模式。
(4)會計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
A.對102年1月1日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約104億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約8億元
保留盈餘增加約96億元
B.對102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增加約133億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約9億元
保留盈餘增加約124億元
C.對102年度綜合損益表之影響:
投資性不動產利益增加約30億元
所得稅費用增加約2億元
本期淨利增加約28億元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增加約0.30元
另102年12月31日之保險負債依金管會規定之方式及基礎進行公允價值評估後,公允價值並未大於帳列數,無須增提保險負債。
(5)對前一年度期初保留盈餘之實際影響數:102年1月1日保留盈餘增加約96億元。
(6)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 會計師依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六條規定,就本公司會計政策變動相關資料進行逐項分析,分析結果尚屬允當合理。
(7)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無。
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3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自103年第二季起變更投資性不動產之後續衡量方式,後續將依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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