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 星期四

保險經代業重災 盼修金融營業稅

財經觀點╱保險經代業重災 盼修金融營業稅
今年修法,調高金融營業稅率。保險市場中,規模最大的壽險業,1年營收3兆多,但壽險業每年上繳的金融營業稅金額只增加15.5億元,規模次之的產險業、年營收也超過2000多億元,要多繳的金融營業稅金額也只有6億元。
 

但規模最小、年營收僅600多億元的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產業,1年卻因此要多繳18億元營業稅,這非常不公平。

這是因為壽險業繳交的金融營業稅,可以先扣掉準備金,產險業可扣掉自留賠款,但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卻沒有東西可扣」;全體保險經紀代理商1年營收只有600多億,在保險業各業別中,我們規模最小,但活生生每年卻要多上繳18億元。

我們不是反對多繳稅,但金管會和財政部將金融營業稅定義為「回饋稅」,立法院財委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言明,金融營業稅,具回饋稅性質;亦即金融營業稅率,自2%上調到5%,多收到的稅收,將挹注保險安定基金、存保公司等,解決問題保險公司或銀行,銀行和保險業者多繳的稅,最後可能用到自己或同業身上。

但保險經紀人公司主要是經營保險招攬業務,我們主要是佣金收入及手續費收入,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公司,不會變成問題保險公司,「我們不會被回饋到,在此前提下,我們多繳的稅,是要回饋誰?」

保險經紀人和代理人公司並沒有享受到金融營業稅率的任何好處,我們也從來不會被回饋到,但我們貢獻的金額卻是最大,這是非常有問題的。

在民國100年之前,保險經紀人雖也是適用5%營業稅率,但因為當時是適用「加值型」營業稅,有進項、銷項可以抵,影響程度反而不大;例如一般經紀人公司租辦公室成本,租金發票就可抵減營業稅。

這次調高金融營業稅率,卻讓規模最小的保險經代業者,成為「重災區」,保險經代公司因此增加的租稅負擔比率高達148.33%,是壽險業者的2.1倍、產險業的3.9倍;我們營收規模最小,繳稅金額反而最高,這絕對不公平,希望主管機關能修正立場,為保險經代業者保留一線生機。 (本文由李傳皓(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口述)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整理/20141106】
保經代稅不安 金管會幫忙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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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經代業「稅不安」,金管會已表示將出面協助。立法院今年通過將金融營業稅提高到5%,產險業者攔轎申冤成功,將一年增加的稅款由25億元減為6億元,但保經代反應不及,一年增加稅款達10~18億元,成為保險業者最大受害者。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已承諾,將先檢視保經、保代業者的訴求,若金融營業稅目前對其的課徵方式真的不合理,則金管會將整體相關資料,向財政部溝通更合理的課徵方式,曾銘宗強調,金融營業稅由2%提高到5%,當初就言明是「回饋稅」性質,回饋必須合理。
今年調高金融營業稅從2%提高到5%,主要是調整銀行業及保險業,如銀行兼營證券業務的收入,即維持稅率2%,產險業者則是在立法院審議前夕,向曾銘宗陳情,爭取課稅方式必須是保費扣除自留賠款等部分,再去乘上5%的稅率,因此原本依草案一年要增加25億元稅款的產險業,在曾銘宗爭取下,加3%稅率一年新增負擔降為6億元,全年則是約繳22億元。
壽險業則是一年增加約15億元,全年繳37億元,業者認為在可接受範圍,唯獨保經及保代業者來不及爭取,直接以其佣金收入去課5%,一年估計增加10~18億元,占其獲利的20%。
保經、保代公會不斷向金管會及財政部陳情,希望能比照證券業務,將保險輔助人劃為其他保險業,即稅率回到2%,目前金管會內部正在整理相關資料,再交由曾銘宗決定如何與財政部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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