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銀行亂賣TRF 猶如金融騙局



2014年05月02日 04:10

RF遭罰 TMU業務短期難回榮景

永豐銀行銷售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過程有疏失,遭罰1年不得新承作TRF業務,對於近幾年來貢獻銀行獲利頗豐的金融商品行銷(TMU)業務而言,短期恐怕難回榮景。
由於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盯上TRF,進而重整TMU銷售規則,加上TRF恐衍生與客戶之間的爭議,甚至與客戶分攤損失,短期內銀行業對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動作將大打折扣。
銀行業者表示,TRF是近兩年火紅的金融商品,屬有選擇權性質的結構性期貨商品;根據銀行與客戶間的買賣規則,合約將載明名目本金,並設定一個執行價與上方保護價。
當匯價觸及執行價時,客戶有執行的「權利」,但如果觸及上方保護價,客戶則有執行的「義務」,且通常損失部位將乘上當初合約設定的槓桿倍數。
舉例而言,以人民幣對美元的走勢來看,客戶與銀行間約定的執行價與上方保護價多落在即期匯價6.15元至6.25元間。
如果人民幣對美元升破6.15元、來到6元時,客戶可以6.15的預設價位買進人民幣,以目前主流名目本金100萬美元計算,將有15萬美元的匯率收益;不過如果逼近上方保護價,客戶將先被要求補繳保證金或增加擔保品。一旦貶至該價位,且當初合約為槓桿倍數2倍,例如人民幣對美元來到6.3元,客戶損失的金額達30萬美元。
根據摩根士丹利統計,自去年初開始,銀行端銷售的人民幣TRF金額上看3500億美元,目前還有1500億美元尚未到期,還暴露在人民幣匯率波動的風險下。
所幸,國銀在人民幣TRF的角色,極少部分可能自留部位擔任客戶的交易對手,但多數會將該部位在市場尋求看空的對手,進行完全避險,國銀僅是收取手續費的中介角色。
不過,因為人民幣年初以來,出乎意料出現劇烈貶幅,造成TRF意外虧損,金融業與客戶的紛爭自然增加,這也是此次金管會自3月開始啟動金檢的原因。
目前已確定永豐銀遭罰1年禁止新承作TRF商品,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已表明還有3家違規情節嚴重恐遭罰,未來因殺雞儆猴效應及客戶虧損,短期TMU手續費恐難回過去1年的榮景。


全文網址: TRF遭罰 TMU業務短期難回榮景 | 財經 | 即時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8652252.shtml#ixzz30gdAWY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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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MG案與TRF案比一比
PEMG案與TRF案比一比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金管會火速金檢國內九家銀行TMU業務中的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外匯),發現銀行胡亂銷售TRF給非避險目的的一般企業,猶如2009年的PEMG案再翻版;當時國內銀行因為盲目銷售這種高風險結構型商品給1.6萬人,且很多是一般投資人,後來銀行花了極大的成本與客戶和解。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1)日首度揭露,銀行銷售TRF商品,總計超過1萬家企業投資,其中有一成左右、即約1,000多家是一般企業,即總資產不到新台幣5,000萬元,並不是專業投資人,甚至出現一向形象很好的銀行,也將TRF賣給一般中小企業,讓他很「驚訝」。
金管會在金檢TMU前九大銀行後,發現部分銀行大量銷售TRF商品,根本沒有考慮客戶的風險承擔能力,甚至很多客戶是資產不到5,000萬元的一般中小企業,在面臨人民幣快速貶值時,客戶可能沒辦法一直增補保證金,許多客戶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投資的是「獲利有上限,但虧損無限」的高風險商品,且這項商品客戶贏的機率相對極小,但投銀及銷售銀行則有極大獲利空間。
同時金管會也發現,銀行銷售TRF向提供商品的投資銀行收取高額的權利金,且不用承擔「市場風險」,即人民幣匯率漲跌,銷售銀行都不會有損失,唯一的風險是「信用風險」,也就是客戶補不出保證金而違約時,銷售銀行必須墊付資金給投資銀行,但目前多數客戶都有抵押品,還未出現銀行損失的情況。
金管會分析,這次TRF風波就如同2009年時發生的PEMG事件,當時稱為「台版馬多夫案」,即國內多家銀行、投信銷售台灣人彭日成在加州設立「保盛豐集團」包裝的結構型商品,投資內容其實是一些老人保單,以7~8折價格買來的保單,若老人提早離世,領取保險金,則可賺取較高報酬率。
但後來發現這種過度包裝的商品其實是一宗騙局,當時國內有1.6萬多人買到此商品,其中不少是一般投資人。
因為銀行未把關商品,也未確認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即未作到KYP(了解商品)、KYC(了解客戶),以致當時銷售PEMG商品的銀行花了許多錢與客戶達成和解,金管會也擔心,這次TRF有不少銀行銷售名目本金可能達新台幣上百億元,若客戶無法增補保證金,銀行代墊風險可能大幅提高。

金控EPS 富邦稱王 國泰封后



金控股今年第一季財報表現依然亮眼,富邦金(2881)EPS1.32元居冠,年增率達34.8%,國泰金以1.03元居次,年增率更達77.6%;整體金控股的獲利表現優於去年同期,主要來自財富管理及金融行銷業務 (TMU--Treasury Marketing Unit)的獲利貢獻,但第二季受到的挑戰增加不少。
由於TMU的客戶不少屬於中小型企業,銀行以衍生性金融商品位客戶進行避險操作,今年初,以人民幣避險需求激增,讓銀行TMU部門的業績大幅成長,富邦金、中信金 (2891)等都受惠銀行子公司帶進的獲利。壽險公司則是來自投資性收益增加,股市第一季雖在2月初大震盪,但首季指數還是衝到高點,讓投資股市收益隨之成長;此外,匯率變動小,匯損普遍不大,造就國泰金、富邦金等壽險為主的金控獲利躍升。
公股銀行中,仍以兆豐金 (2886)EPS0.65元最佳,年增30%,海外獲利仍是兆豐銀行主要動能之一;至於也被點名要進行「公公併」評估之列的第一金 (2892)首季繳出EPS0.42元、年增23.5%;彰銀(2801)EPS 為0.4元,年增率也達33%。
不過,進入第二季,金控公司接受的挑戰不少,首先是一直帶進豐碩獲利的TMU在銀行衝業績過猛下,主管機關盯上此業務,永豐金(2890)旗下的永豐銀行成為第一家被金管會懲處停止承作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商品交易一年,已讓各銀行在此項業務銷售動作收斂許多;再加上向來是TMU避險主要貨幣的人民幣,由升轉貶的幅度大,造成避險獲利不再如過去那麼容易大賺。
此外,政府打房態度不手軟,金管會也對銀行的房貸壓力測試,金融業者未來是否對不動產授信須增提準備,也影響金融業的獲利。至於金融營業稅或是兩岸服貿協議等議題在第二季尚不致有實質影響性。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金管會管理TRF系列措施
金管會管理TRF系列措施

TRF風暴延燒,金管會銀行局昨(8)日緊急致電各家有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外匯)的銀行,「關心」銀行是否還在銷售此商品,若還在銷售的銀行,進而須說明續賣的原因。據悉,銀行業者昨天接到電話後,紛紛「自動」停售TRF,也不再新增部位。
金管會強調,只是「提醒」銀行非避險性的TRF銷售應該要謹慎,在這段期間不要再衍生新的問題,同時這1~2周就會再公布TRF第二波懲處名單,有3家銀行可能遭重罰,金管會也會同步訂出TRF的通案規定。

近期適逢各大金控的法說會,法人都極關心金管會控管TMU中最賺錢的TRF商品,是否衝擊今年銀行獲利。對此,銀行業者私下表示,今年首季TMU已獲利不少,有些銀行甚至已達成年度目標的6~8成,就算全面停售TRF,影響大約在獲利的10%以內,估計約100~200億元。
昨天上午不少銀行企金部門都接到金管會的電話,先詢問「還有在賣TRF商品嗎?」,如果銀行回答「還有一些部位」,銀行局就會再追問「為什麼還要再賣」。銀行主管指出,金管會雖未正式發函限制TRF銷售,但各銀行已「體會」金管會的用意,紛紛在昨天停售TRF商品。
某銀行總經理表示,現在就算客戶有實際避險需求,也暫時先不再賣TRF,會建議改用其他避險工具;但TRF對客戶具有吸引力,同時每賣一筆,銀行獲利較傳統避險工具高上100倍左右,所以先前民營銀行積極銷售相關商品,帶動TMU獲利大幅增加。
金管會表示,目前有銷售TRF的銀行約10~15家,先前發函要求各銀行要賣TRF商品必須注意三大點,一是商品適合度、二是契約合理性、三是要充分說明風險及費用,但發文後各銀行「根本做不到」,且金管會依舊接到投訴,強調銀行依舊照舊有方式銷售TRF。
由於最近有上市櫃公司操作衍生性金融商品出現虧損,加上立委已開始注意此問題,避免再生風波,金管會昨天決定出手「提醒」各銀行,不要再出事。


TRF 為何從金雞母變成麻煩?釀錢災 金管會禁永豐銀停賣一年
撰文 / 張舒婷
出處 / 今周刊   907期
2014/05/08
  • TRF 為何從金雞母變成麻煩?
TRF 為何從金雞母變成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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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多來,TMU(金融行銷部門)是挹注各大銀行獲利的主要來源,如今卻因為業者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不當,成為金管會的金檢對象,同時也成為投資人和銀行本身的未爆彈。
四月二十八日晚間,金管會發布最新裁罰令,除了糾正永豐銀行的金融行銷部門(Treasury Marketing Unit,簡稱TMU)業務推銷不當,更暫停永豐新承作「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簡稱TRF)商品交易一年。

出手之重 震撼業界

這是有史以來,金管會首度暫停銀行業者某項金融商品業務長達一年,出手之重,震撼業界。

這起事件的主角有兩個,首先是TMU,這是指銀行內專門對企業提供金融商品銷售與交易的部門,同時,也堪稱是近年來國內許多銀行業者最重要的獲利成長動能之一。

「二○一二年以來,TMU已成為台灣銀行業者的主要成長驅動力之一。」高盛證券在五月二日發布的最新報告當中如此評論,根據這份報告,一三年國內主要銀行TMU的手續費收入均較一二年大幅成長,其中國泰世華與台新銀行的成長幅度皆超過五成,永豐銀行則將近五成,成長幅度相對低一些的玉山銀行,也繳出了年增一七%左右的成績單。

由於業務大幅成長,TMU在各銀行的角色也逐漸吃重,在高盛的報告中揭露,一三年此業務對永豐銀行的營收貢獻度在國銀中最高,約達一六%,台新、富邦也達一○%以上。

不過,這個在過去兩年儼然成為各家銀行金雞母的部門,如今卻陷入風聲鶴唳的緊張氛圍中;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日前對包括永豐銀行在內的九家銀行進行TMU業務金檢,除了永豐之外,目前確定至少還將對三家銀行陸續開罰。一時之間,各大銀行TMU籠罩於不確定性的低氣壓中,甚至被其他部門同仁戲稱為「麻煩製造部門(Trouble Making Unit)」。
他們惹了什麼麻煩?這就要提到事件中的第二個主角:TRF。簡單地說,銀行TMU不當銷售人民幣TRF,就是這一回令金管會震怒的違規事實。

所謂TRF,是一種與匯率連結的衍生性金融商品,其遊戲規則基本上就是商品發行者與客戶之間「對賭」未來匯率方向,合約會設定「中止價」、「執行價」及「保護價」;以「客戶看好匯率升值」的商品合約為例,中止價的意義是「升到這裡合約自動終止」,客戶必須獲利落袋,得到「本金×匯差」的利潤;執行價可解讀為「損益平衡點」;至於保護價,就是「貶到這裡必須補繳保證金」,否則就得被迫認賠出場,並且,賠的錢不是「本金×匯差」,而是「本金×匯差×槓桿倍數」,目前市場上較常見的槓桿倍數為兩倍。

銀行當仲介 穩賺不賠


從上面的描述,可以體會到TRF的三個特質,第一是複雜難懂,第二是獲利有限、虧損無限,第三則是高槓桿倍數;而這三大特質的共同意義就是「高風險」。但在過去幾年,由於人民幣升值趨勢明確,即使人民幣TRF被歸類為高風險商品,但是「利用TRF壓寶人民幣升值」,依舊漸漸成為全球最普遍的理財運動之一。

不幸的是,今年二月以來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走貶;四月上旬,摩根士丹利證券發布相關報告,有趣的是,這份報告的主旨並非揭露危機,而是分析各國匯率後市展望。報告認為,由於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已經接近目前多數TRF所設定的六.一五到六.二元保護價區間,因此短期內可能出現一波人民幣拋售潮。報告並估計,人民幣在貶破六.二元後,每貶○.○五元,將造成全球人民幣TRF每月損失一億美元。


然而,過度利用TRF壓寶人民幣升值的問題,在台灣恐怕更加嚴重。

金管會官員透露,早在去年底,部分外幣波動劇烈,已有一批客戶不堪損失嚴重,一狀告到金管會去,當時金檢局已開始祕密調查各銀行TMU銷售TRF的違規情節。

直到今年,人民幣匯率重挫,不少客戶更是損失慘重。行庫財務部主管指出,目前多數銀行設定的保護價是人民幣六.二五元兌一美元,如今人民幣貶破此關卡,許多客戶只能認賠殺出,多名受害者憤而向金管會投訴,也讓銀行銷售TRF的種種亂象浮上枱面。

據金管會查核結果,永豐銀行遭懲處的原因,包括未充分揭露商品內容及風險、未適當評估客戶風險承擔能力與商品適合度、未考量客戶實際交易需求與承擔能力,並有資格不符人員協助銷售相關商品等。既然曾銘宗強調「還有業者待罰」,意味類似的現象,並非永豐銀獨有而已。

行庫主管透露,依規定,TRF應該只能賣給總資產超過三千萬的專業投資散戶、五千萬元之法人,但部分同業為了搶生意,竟然賣給早餐店、小吃攤這種完全不符合資格,也無外匯避險需求的業者。

此外, TMU人員至少須符合有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執照、在國內外金融機構相關部門實習一年以上、曾研習相關課程三個月以上等資格,不過某金控的財管部門高層透露,部分銀行讓相關人員在來不及接受充分訓練的情況下,匆匆上陣,本身素質不佳,對不少產品屬性和風險程度,往往也一知半解。曾銘宗也說,這次重罰永豐銀的原因之一,正是其銷售人員竟然一項資格都不符合。

為何銀行亂賣?又為何投資人願意亂買?一來是因為,對銀行來說,銷售TRF等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基本上是「穩賺不賠」的生意。高盛證券分析,台灣銀行業者在人民幣TRF的遊戲中,與國外大型銀行或投資銀行有所不同,不是「發行者」,而是「仲介角色」,銀行主要是引進國外大型銀行的商品,售予國內客戶。換言之,國內銀行銷售TRF,只賺佣金,而不用承擔商品本身的對賭風險。

以目前行情來說,每筆TRF交易的主流名目本金為一百萬美元;一筆一百萬美元的交易,銀行約可賺到約三千到一萬美元佣金,對於主要業務利潤已微乎其微的銀行業者來說,算是相當豐厚。

因此,只要能賣出,銀行幾乎就確定賺錢。尤有甚者,「銀行通常會向操作TRF的客戶要求擔保品,但在台灣,業者卻不一定會這麼做,尤其是熟客。」高盛在報告中指出。

更悲哀的是,目前主管機關對於人民幣TRF的災情,幾乎無從評估,當記者去電金管會及央行詢問相關人員國內投資TRF總額時,得到的答案都是「很難釐清」、「不知道」;而某行庫主管則表示,由於很多客戶在台灣、香港都有操作人民幣TRF,依其評估,台灣客戶在兩地投資總額應在一百億美元以上,潛在損失則為二十至三十億美元。

散戶賺賠 要追究銀行

而摩根士丹利則評估,若台灣所有銀行都被金管會要求必須全數回補TRF部位,必須在現貨市場買入三二○億美元。由此可見,金管會接下來的態度,直接攸關這場風暴對銀行業的衝擊程度;目前來看,過去兩年靠著熱賣TRF而高速成長的銀行獲利引擎TMU,今年成長力道恐難延續,而若接下來金管會斷定銀行必須為不當銷售的結果負責,則無疑是對業界投下一枚震撼彈。

「產品本身是中性的,但不能賣給不對的對象。」曾銘宗表示,近期雖有部分中大型企業主向金管會投訴,但金管會認為,這些公司普遍設有財務部門、專業的財務長和財務操作經理人,有充分的風險評估和管理能力,本來就應當自負盈虧;但部分民營銀行銷售給一般散戶,對散戶來說,TRF太過複雜,不論客戶賺賠,都應追究銀行責任。

至於這樣的說法是否將是金管會未來處理類似問題的準則,仍待觀察;但就「治本」來說,相關單位仍有重要功課要做。

政大金融系教授殷乃平說,基本上,銀行業者銷售TRF等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內規,以《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為圭臬,同時也應遵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因此有必要從法規面再予修訂。

曾銘宗則表示,未來一到兩個月內,將著手修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進一步嚴格規定金融機構的商品契約及風險揭露。金管會預定將在五月上旬邀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簡報,釐清更多台灣投資人面臨的問題後,再確認修法方向。

TRF
TRF(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為一種匯率的衍生性金融商品,1993年國內正式開放外幣對外幣匯率選擇權商品,央行也將TRF歸類為其中一項。
原則上,TRF交易每個月計算一次盈虧,如果客戶賭錯匯率方向,又不願選擇平倉,就要增補保證金部位,直到合約期限終止;否則就必須斷頭,認賠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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