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由美國財政部金融局、聯準會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批准的新規定,也被稱為補充槓桿率(supplementary leverage ratio),要求美國8家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銀行,其持有的吸收損失資本,至少要占其資產5%,以避免股東回報與分紅受到影響。
此外,它們由聯邦存保公司擔保的子公司,其最低槓桿率至少也要達到6%。上述這些比率都高出目前國際通行的3%標準。
受到該法規影響的銀行包括美國銀行、紐約梅隆銀行、花旗集團、高盛集團、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道富銀行與富國銀行等。
美國監管機構目前正對大型的金融機構施加壓力,確保他們能在金融動蕩時期,不需要靠政府援助就可度過難關。聯準會主席葉倫指出,這項規定是降低美國金融機構倒閉的機率,並可大幅減少一旦這些金融公司倒閉,可能對美國金融系統帶來的損害。
儘管有人警告此舉恐將限制銀行的成長,但監管機關卻認為,這是保護銀行在經濟疲軟時期的放貸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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